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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生党员、积极分子毕业工作的通知
作者:陆惠  来源:党建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4-06-13 点击数:

各毕业生党支部:

在我院2014届毕业生党员、积极分子即将毕业之际,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现将有关内容及要求通知如下:

1、各支部要认真核对毕业班学生党员党费缴纳情况。毕业班学生党员党费统一收到2014年年6,619日前交到学院党建办公室。

2、为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各支部须按附件1《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格式填写毕业生党员的相关信息。要求党员本人务必学习《北京林业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问答》(见附件2),明确本人去向:京内(北京市各区、县、局党委、高等院校、市属企事业单位)、京外(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及其所属单位、外省市)、校内互转、院内调整、暂留本校。确认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党组织准确名称(县级以上党组织全称),及时准确完成个人党组织关系接转。

组织党员签署承诺书(附件3),务必要求每个党员都填写。619前将《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电子版)和承诺书交到学院党建办公室

3.为保证预备党员到新的单位后能够接受全面考察,顺利办理转正手续,各支部要将本支部预备党员在校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按照附件4《预备党员在校期间表现情况函》的形式如实说明,在619日前将电子版报送学院党建办公室。

4、为保证入党积极分子到新的单位后能够继续接受考察,确保入党过程连续性,各支部要将本支部积极分子的相关材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函调等,每份材料都用铅笔写上班级、学号、姓名)以及《入党积极分子在校期间表现情况函》电子版(按照附件5的形式如实说明),在619日前报送学院党建办公室。

6、只要开完支部发展大会,支部即须按预备党员相关程序为其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相关手续。入党日期按照支部大会召开日期填写。

 

如有疑问,请致电62338112陆惠老师处咨询

 

经济管理学院党委

经济管理学院党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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