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检索
    www.bet28365365.com
转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学费缓交的说明
作者:吴成嘉  来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 2014-08-31 点击数:

各班级、各同学:

转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学费缓交的说明:

为确保未能及时足额上缴学费及住宿费的学生能够及时注册选课,现将本学期学费缓交工作做以下几点说明:

 

1、  能够办理学费缓交的学生有三种:

1)银行卡绑定原因未成功扣款;

2)个人原因未及时存入足量现金,错过学校统一扣款时间;

3)暂时性的经济困难,能在201411月前上缴欠款。

 

2、  已经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办理学费缓交,不用在学院办理。

 

3、  学费缓交在学院相关负责老师处办理,学生本人不用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  已经办理了学费缓交的同学,请在缓交期限内(12月份之前)及时上缴欠款对未来的学习生活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5、  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且贷款金额足以支付本人学费和住宿费的,不需要再本人支付任何费用。

 

6、申请缓交的同学,提交一份缓交申请书(说明情况即可)至学研C0518学生事务与服务中心。

 

7、成功办理缓交学费的同学,不需要再去注册,可正常选课,只需去教学办公室盖注册章。

 

8、办理时间:2014年8月31日 下午17:30前。

 

9、  联系人:李斌,联系电话:62337424

 

 

北京林业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4831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