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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北京林业大学第三届“树人”研究生干部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 2018-04-23 点击数:

关于开展北京林业大学第三届

“树人”研究生干部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全体研究生干部:

2014年12月14日,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会成立30周年之际,学校通过众筹方式设立了“北京林业大学‘树人’研究生干部奖学金”。为鼓励在校研究生党员骨干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调动各级研究生党员骨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北京林业大学“树人”研究生干部奖学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学校决定于近期启动第三届“树人”研究生干部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奖学金评选对象为研究生期间参加过“树人”学校有关批次培训班并顺利结业,硕士二年级及以上的校院两级研究生党员骨干(包括博士研究生及应届毕业生)。

具体班次为:研究生会主席研修班、精英骨干培训班、新生骨干培训班、心理委员培训班、研究生助管培训班、新任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兼职辅导员培训班。

二、评选标准

本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元/人,每年评选10人。

三、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党的科学理论武装自己,牢固树立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积极贯彻落实学校和学院的各项政策和决议,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任期内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或开展思想教育、学术科技、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活动,圆满完成学校和学院交给的各项任务。

4.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乐于奉献,热情服务广大师生,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5.认真参加“树人”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保质保量完成培训班规定的各项任务,在培训班中表现突出或为“树人”学校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6.担任研究生学生干部工作一年(含)以上,学业成绩优良,工作成绩突出。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干部填写《北京林业大学第三届“树人”研究生干部奖学金申请表》(具体见附件1),院级研究生干部经班级推荐及导师签字同意后,上交至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由学院统一提交至学校;校级研究生干部班级推荐及导师签字同意后,直接提交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学院初审。各学院根据申请人在学生干部任期内的综合表现,经院内综合评议后进行择优推荐,研究生人数400人以上的学院可以推荐2人,400人以下的学院可以推荐1人,校级研究生干部的资格确定由团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开展。

3.学校评选。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申请人进行校内公开答辩,最终评选出10名“树人”研究生干部奖学金获得者。

五、评选要求

1.第三届“树人”研究生干部奖学金的申报、评审时间为5月份,表彰(颁奖)环节初定安排在“树人学校第八期(春季)精英骨干培训班开班仪式进行。

2.各单位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重视,认真组织评选,要把评选工作作为调动研究生干部积极工作、奋发向上的重要导向。

3.评选过程中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者评优资格,并根据情节予以相应处理。

4.请有意向申请奖学金的同学于4月28日前至学研C0518处报名。